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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一次性医用耗材第二次招标采购部分内容变更公告

文章作者: 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采购编号:

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EF-2023-04-19-1-2

更正说明:

1. “备注:5、如投标产品采购清单中挂网ID不为“/”或者所投产品已纳入“江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则供应商报名和招标文件需提供不少于80%该包段耗材清单的配送权证明材料。”内容删除。

2. 公告“3.9如投标产品采购清单中挂网ID不为“/”或者所投产品已纳入“江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则供应商报名和招标文件需提供不少于80%该包段耗材清单的配送权证明材料(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佐证),产品配送权不能造假,招标或公示期间发现中标供应商配送权资料虚假响应,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顺序递补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三年内不能参加我院耗材招投标活动。”内容变更为“3.9如投标产品采购清单中挂网ID不为“/”或者所投产品已纳入“江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则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公示7天内提供不少于80%该包段耗材清单的配送权证明材料(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佐证),产品配送权不能造假,招标或公示期间发现中标供应商配送权资料虚假响应,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顺序递补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三年内不能参加我院耗材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