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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

江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

文章作者:admin 时间:2017-07-12 点击数:

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分别是察大队长唐智勇、河西分局副局长 2016年6月,丰城市某宠物狗粮厂老板奚某为感谢龚剑军帮忙并寻求日后关照,邀请龚剑军到丰城市文远饭庄吃晚饭,龚剑军电话邀请余志军一起前往,同时奚某还邀请了唐智勇作陪。席间,奚某给每人发了一包硬中华香烟。饭后,奚某邀请三人到洪州大酒店KTV唱歌,龚剑军和唐智勇参与了,余志军未去。2016年12月29日,经丰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龚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余志军党内警告处分;经丰城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智勇行政记过处分。

2015年9月,高桥乡派出所以办案补助名义违规给该所民警发放1600元。2015年、2016年春节前,该所又采取在超市开具购物发票到县公安局报账的形式,违规给该所民警分别发放7000元、11000元。童亮作为该派出所所长,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9600元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月12日,经铜鼓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童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12月19日,龙包秀在黄源村家中举办乔迁宴,共办理酒席30桌,未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并邀请在该村办厂的管理服务对象某花炮厂老板朱某参加,收受朱某赠送的7个烟花、2挂一万响鞭炮和300元礼金。2016年12月1日,经双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包龙秀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2月20日至23日,邹龙根、邹兴根、邹良根三兄弟为其父亲举办葬礼,共置办酒席55桌,未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此外,时任丰城市卫计委党委委员、卫监所所长的邹龙根收受卫监所干部职工礼金共6600元,时任湖塘乡党委宣传委员的邹兴根收受乡政府干部礼金共2690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2月22日,经丰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于2017年2月23日报丰城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分别给予邹龙根、邹兴根党内警告处分。丰城市纪委已责成邹龙根退还卫监所干部职工礼金6600元,责成邹兴根退还湖塘乡政府一般干部礼金1080元,责成湖塘乡党委对邹良根进行批评教育。高。2015年5月31日,为迎接灰埠中学五位新老师报到,胡国华在当天晚饭后组织他们在希岭山庄KTV唱歌,共消费738元,后在灰埠中学账上报销。2017年2月16日,经高安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国华党内警告处分。

通过以上通报,结合我院21日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传达的文件,希望党员干部不要踩“红线”,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