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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

江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章作者:admin 时间:2017-07-12 点击数:

1.玉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尤占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10月2日,尤占明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9人礼金共计9900元。尤占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修水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龚立俭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5月底,龚立俭参加在张家界举办的养殖培训班后,违规到周边景区游玩,相关旅游费用1320元公款报销。组织调查期间,龚立俭退赔了相关旅游费用。龚立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上犹县东山镇卫生院院长黄国荣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黄国荣先后5次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共计3633元。黄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江西省纪委)

4.万年县森林公安局政委虞航海等人违规接受吃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9月7日至13日,虞航海和该局梨树坞派出所所长冯纪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安排到西藏旅游活动,并多次接受吴某某安排吃请。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5.彭泽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工作股股长汪风春违规收受红包问题。连续几年过节期间,汪风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共计3.6万元。汪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江西省纪委)

春节临近,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要顶风违纪。